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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就《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》答问
 
发布时间:2015/9/2 18:05:24     点击次数:1869
 
 

严把特教教师“入口关”

  ——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颁布《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》答记者问

  近日,教育部研究制订了《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专业标准》)。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制订《专业标准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。

  :请您谈谈制订《专业标准》的意义,并介绍一下《专业标准》的出台经历了怎样的过程?

  答:制订《专业标准》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,也是建立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的重要一环,对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,引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,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。

  《专业标准》的研制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。第一阶段:教育部会同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、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研究所启动专项课题研究,并通过召开座谈会、论证会等形式,广泛听取意见建议,形成《专业标准》送审稿。第二阶段: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召开《专业标准》审定会。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,形成《专业标准》公开征求意见稿。第三阶段:在教育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根据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,进一步认真修改完善后,正式印发了《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(试行)》。

  :请您介绍一下《专业标准》主要有哪些特点?

  :特殊教育对象既包括各种类型残疾学生,同时又涵盖了幼儿园、小学、中学不同学段残疾学生。这就要求标准的研制既要遵循教师专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共性要求,又要体现独特性,兼顾到不同教育对象的需要。因此,在专业标准制订的指导思想、基本理念、主要内容和框架体例上,与普通教师专业标准应基本保持一致。在框架体例上,《专业标准》与已印发的普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基本一致,由四个基本理念、三个维度的基本内容和四个方面的实施建议组成。归纳起来,本标准主要具有以下特点:

  在专业理念与师德上,特别强调教师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正确的残疾人观。残疾学生是最弱势、最困难的学习群体。因此,《专业标准》在职业道德上,除了要求教师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“四好”教师标准,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外,特别强调教师要恪守职业道德,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人道主义精神。要求教师从尊重生命差异、尊重生命权利的人道主义高度出发,尊重、关心和爱护每一个残疾学生。在专业理念上,则突出强调教师要形成正确的残疾人观,教师必须“理解残疾是人类多样性的一种表现”,把每一个残疾学生看作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,尊重残疾学生,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残疾学生。

  在专业知识上,着重强调教师要具备残疾学生教育与康复所必需的复合型知识。与普通学校教师相比,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高度综合化的知识结构。一方面,应像普通学校教师一样,具有比较广博的科学和人文知识,比较系统的所教学科专业知识和坚实的一般性教育专业知识;另一方面,还必须熟悉特殊教育对象、熟练掌握所需的特殊教育教学知识,如特殊教育理论、特殊儿童心理、康复医学、特殊教育辅助技术等知识,并能对这些知识加以综合运用,以满足残疾学生特殊教育的需要。

  在专业能力上,强调教师要具有教育诊断评估、环境创设、个别化教育、课程整合和沟通以及辅助技术运用等特殊能力。除了通常的教育教学能力、教育组织管理能力、交际沟通能力、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的能力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外,特殊教育教师更强调特殊教育需要的评估与鉴别、环境创设与利用、个别教育教学设计、课程整合、知识与技能的迁移、灵活适宜的沟通以及辅助技术运用等能力。

  问:请您谈谈《专业标准》如何实施?

  :《专业标准》适用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,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及其他机构中专门对残疾学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。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《专业标准》制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意见。具体实施方面有如下要求:

  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《专业标准》作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。制订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和准入标准,严把教师入口关;制订特殊教育教师聘任(聘用)、考核、退出等管理制度,保障教师合法权益,形成科学有效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管理和督导机制。

  二是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育的院校要将《专业标准》作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的主要依据。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方案,科学设置教师教育课程,改革教育教学方式;重视特殊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,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;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,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制度。

  三是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(机构)要将《专业标准》作为教师管理的重要依据。制订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规划,注重教师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教育,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;开展校本研修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;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制度,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绩效管理机制。

  四是特殊教育教师要将《专业标准》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依据。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,爱岗敬业,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;大胆开展教育教学实践,不断创新;积极进行自我评价,主动参加教师培训和自主研修,逐步提升专业发展水平。(记者 万玉凤)

    《中国教育报》2015年9月2日第3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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